苏州市挹秀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
时间:2019-02-28 作者: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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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。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开展工作。
第二条 家委会的主要任务是: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,协助幼儿园工作,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。
第三条 家委会的具体工作是:
1.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;
2.参与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;
3.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,动员家长们积极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,并与老师配合,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。
4.听取、联系、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,如教师师德、保教水平、教育质量、幼儿发展水平等问题,采取口头汇报,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,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、分析,把急需解决的意见,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老师,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。
5.积极组织好家长经验交流活动。
6、按照幼儿园工作计划,动员、组织家长积极参与全园性大型活动。如运动会、“三八”亲子活动、迎新活动等等。
第四条 家委会成员由各班老师和家长推荐,选举产生(一般为每班二人),家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:(1)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素质;(2)热爱幼教事业(3)热心为群众服务;(4)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;(5)具有积极参与,努力工作的奉献精神。